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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关于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支撑条目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

关于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支撑条目,教务处、质控中心组织有关学院领导、专家讨论,形成了建议意见(见附表),现发给你们,请参考建议意见,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本专业的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支撑条目,做好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的修订工作。

1.各学院专业在认真疏理毕业要求12条的基础上,参考建议意见,对通识课程、专业类课程的支撑条目进行修订,并协调学院内各相近专业相同课程的支撑条目。

2.相同课程只列1项,如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合并列1项:高等数学(A-1、A-2)。

3.新生研讨课要列出具体课程名称。

4.个性培养及创新拓展课程,如要列入,要列出具体课程名称。

附件: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关系矩阵支撑条目建议

教务处

20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