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天津科技大学委托北方人才招聘“人才派遣”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海洋与环境学院 |
实验岗(孙军教授团队) |
1 |
海洋科学、生物类或化学类及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团队的日常管理、海洋及化学类基本仪器的管理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2)和《天津科技大学应聘登记表》(请见附件1),并将2个表格文件和个人简历发至:tusthr@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附件以"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报名表"、“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登记表”和“海洋学院+实验岗+姓名+简历”格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从速,用人单位将会根据筛选情况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4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请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3)本人纸质简历;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5)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务必携带《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份。
(7)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加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请考生自行复习,报名期间不接受考试具体内容的咨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
★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人登记表所填邮箱。
五、其他说明
1、待遇按照《天津科技大学非事业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津科大发[2015]99号)执行;
2、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北方人才公司办理各类毕业生的接收手续、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职称初聘手续等。职称评审由北方人才公司按规定执行,我校根据北方人才公司的职称评审结果核定工资标准(限兑现中级及以下);
3、天津科技大学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的义务;
4、所有岗位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5、应聘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600196
联系人:田老师
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