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待教育部录取检查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统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入学须知,预计时间为6月中下旬,现就后续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发放
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一并发放,如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或档案接收单位有变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2019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修订通讯地址等信息的通知》公告,档案由各学院负责接收,联系人及地址如下: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 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新生属外省市者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写至“天津科技大学******学院”,有效期填写“玖拾天”。
属本市者到所在区、县、局或相当于正局级的高校和事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需要到所在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所在党委应从党统系统里进行操作,转出类型选“转往省(市区)内其他单位”,目标党组织可输入“天津科技大学+录取学院名称”进行搜索,介绍信的有效期选“90天”。
注:办理转出组织关系时,请务必保证介绍信的有效期到2019年9月30日,以免影响入学报到时相关手续的办理。
2. 团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新生须持在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关系转移(开学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关系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并注明团费交至何年、何月。
三、户口迁移
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自愿办理,且研究生在读期间仅此一次户口迁移的机会,后续不再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天津籍生源不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准确,至少到市一级。迁出地址必须详细准确。迁移证右上角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注:迁移证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请准备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一份以备用。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迁移地址:
1. 化工与材料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造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
2. 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接收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
四、其他
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布。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