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研究生新生:
为确保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全日制非定向)的寄送工作有序进行,凡通过研招网确认拟录取通知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以及2023级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tust.edu.cn/)确认或修订个人信息。逾期未确认或未修订的视为考生不予修改,我校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材料。
一、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登录方式:
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报名查询系统登录,账户为身份证号,首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无须注册;
硕士研究生: 通过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登录,首次登录须注册,通过身份证号码、考生编号/报名号注册后登录。
二、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邮寄地址确认及修改:
1.录取通知书:我校2023年录取通知书采取“邮寄”方式寄送给考生,系统已默认为“邮寄”,请全体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含推免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yz.tust.edu.cn/,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后点击左上角“拟录取信息查询”栏,核对本人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移动电话是否无误,如需修改请点击修改通讯地址,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按钮并确认。无需修改点击“保存获取方式”按钮并确认即可。
本校应届新生(届时在校)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可选择“自取”,点击修改通讯地址,统一将地址填写为“滨海校区自取”或“河西校区自取”,领取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数据通过并经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开始寄送,预计将于6月中下旬通过邮政EMS寄送,具体寄送时间见本网站通知。
2.调档函: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纸质版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考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仅需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是否正确(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等信息无需处理),如无需修改直接点击提交即可。如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有变更请点击修改,更新后保存并提交;考生如需电子版调档函可于6月2日后登录系统,点击左上角“录取信息查询”栏,点击“打印调档函”,即可下载打印调档函(不含公章)。
3. 填写通讯地址时,家庭地址务必按照“省份-市-区县-街道/村镇-门牌号/房号”的顺序填写;单位地址务必按照“省份-市-单位地址-单位名称-部门/学院”的顺序填写。
4. 邮政编码务必准确,不可空置。
5. 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接收人默认为学生本人,需要他人代收的,请在通讯地址后加写“XX人代本人(考生姓名)收”。
6. 联系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拟录取考生本人手机号。
7. 为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寄送,请详细填写地址信息,请勿填写“某地段附近、某路与某路交口、某宿舍楼”等模糊地址。
8. 5月31日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通讯地址申请,请审慎填写个人信息。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未尽事宜,请于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研究生院招生电话:022-60600124/60602018。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