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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公布了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药学、外国语言文学、海洋科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11个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每6年进行一轮。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此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取得的成绩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校广大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