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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 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

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将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须有两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校招生人数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申请者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填1-2个专业志愿。

三、收费标准

(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制度,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二)住宿费依实际住宿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需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邮箱,需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邮件主题为“姓名+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材料”命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材料发送后,请致电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确认。

申请材料如下(下述第1至5项均为必须材料,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法通过初审):

  1.《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请如实填写并打印,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版和扫描件需一并报送;

       2.《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学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包含各科目成绩、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4.本人亲笔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4)扫描件,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5.个人申请陈述(包括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天津科技大学学习的原因等,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以内);

6.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a.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大赛等;b.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c.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如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注: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并注意及时接听电话、查收邮件。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名单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确认,经审核合格后,名单将于2021年5月10日后在天津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zsb.tust.edu.cn),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进行确认。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二)面试考核

学校拟定于2021年5月对通过初审的报名考生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形式及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tust.edu.cn)有关公告通知。

(三)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并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于2021年7月统一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由天津科技大学机关纪委严格监督选拔程序。监督电话:+86-22-60600094。

(二)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及面试环节费用。

(三)学校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进行复查和体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电话:+86-22-60600336

       传真:+86-22-60600330

       邮箱:zszx@tust.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t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