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维修、维保工作。承担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维修、维保运行投资计划拟订及组织实施;基本建设及维修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办理工程前期申报及开竣工手续;基建、维修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管理工作;基建、维修项目合同管理、预决算工作;基建、维修项目档案整理、竣工验收、移交和质保期限内的相关工作;学校日常维修、维保工作;上级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